第十二章 离开青州,误入禁地
  儘管想法如此有自信。
  但那位神秘大舅哥的出现,还是给江潮,心中敲响了一记响钟。
  这个江湖,说到底,还是拳头大的说了算。
  人情世故固然重要,出身来歷,家世背景,也必不可少,但自身的硬实力方面,也不能落下太多。
  他这些年仗著根骨过人,天赋出眾,对於武学一道,並不上心,甚至有些懈怠。
  以为自己靠著血厚皮糙,就可以为所欲为,虽不至於天下无敌,也足以自保。
  殊不知,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。
  往往那些看著闷不吭声的人,才是最可怕的。
  “得努力了。”
  江潮暗暗下定决心。
  將武道修炼一途,提上了日程。
  他可不想以后回来娶依依的时候,被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大舅哥摆下擂台刁难,当眾人的面,揍得毫无还手之力。
  他江潮,丟不起这个人!
  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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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伴隨著青州城的城门,以及那堵城墙,越来越远,胯下骑著一匹高头大马的江潮,心情舒畅。
  先前的鬱闷,一扫而空。
  只觉得心中畅快,意气风发。
  江湖,我江潮来了!!
  离开青州城,江潮先是驱马缓步前行,待到路上行人渐渐稀少之后,这才策马狂奔起来。
  他骑的这匹马,虽说不是什么千里良驹,不如他从山上带下来的那匹白龙马珍贵,却也算得上良马,花了他两千两银子。
  据那贩马之人所说,这匹枣红马乃是北地高原所產,可负重日行千里,速度极快,耐力极强。
  江潮便想趁著这个机会,试上一试这匹有著战马之姿的马儿成色。
  北地高原,乃是一块儿大梁朝与北邙接壤之地,气候严寒,土地贫瘠,常年大雪覆盖,环境恶劣。
  但那里的居民,却是个顶个的驍勇善战。
  多產良驹骏马,天下闻名。
  否则,他江潮有钱归有钱,却也不是任人宰割的冤大头,怎么可能会花两千两银子买一匹马?
  “驾!”
  “驾!”
  “驾!”
  江潮双腿夹紧马腹,策马扬鞭,將战马的速度发挥到极致。
  整个人如同长在了马背上一般,隨著战马起伏,稳稳噹噹。
  幸好他出城之时,没有带秦月瑶小丫头,让那名纺织坊管事过段时间再派人將其送往云州。
  否则有个小拖油瓶在身边,他哪儿还能这般骑马肆意奔跑?
  两个时辰之后。
  翻过崎嶇山路,一条蜿蜒的潺潺小溪,映入眼帘。
  江潮勒马停下,来到小溪旁,俯身掬水。
  溪水清澈见底可见鱼儿游弋其中。
  这鱼儿手指长短,通体透明,晶莹如玉,煞是好看。
  江潮一眼便认出了这是什么鱼类。
  “玉脂鱼……这里怎么会有这种东西?”
  江潮喃喃自语道,隨即抬头,环视四周的山林环境。
  发现四周草木繁茂,山峦巍峨,远处连绵起伏的群峰山顶之上,更是云雾繚绕,宛若人间仙境一般。
  来时路,更是被一片升起的浓雾所笼罩。
  江潮咂咂嘴,呆愣片刻,方才神色有些无奈地自语道:“先前光顾著检验马儿成色,畅快奔跑了,忘记看路……这是给我干哪儿来了?”
  他离开青州城之前,倒是背了不少地图书籍。
  大梁境內的一应山川地貌,也大都瞭然於胸,只是眼前这处地方,在那些地图上的標註上,却是没有丝毫记载。
  江潮一点印象也无。
  他看向身侧低头饮水,口鼻之间不断喷出白气的枣红马小红,道:
  “小红啊,你可还记得咱们来时的路?”
  小红不语,只是一味的低头饮水。
  先前那般疾驰狂奔,哪怕它来自北地高原,也有些吃不消了。
  此刻正好趁著眼前这个不惜马力的新主人迷茫之际,好好休息一番,才不会管他吱呀乱叫的在说什么。
  见马儿不搭理自己,江潮无奈摇头一笑。
  得,他也是病急乱投医了。
  一匹相处不过几个时辰的马儿,哪儿能听得懂他的话啊。
  可不像他家小白龙,那般通人性。
  一个眼神过去,就能心领神会。
  心中对小白的思念,又深了几分。
  希望等他走江湖归来,小白还认他这个主人。
  他真不是故意丟下它的,而是它有更重要的使命。
  江潮既然敢一个人走江湖,自然是艺高人胆大之辈,
  只是担忧了片刻,便拋之脑后。
  他站起身,开始四处打量起来。
  这处地方,群山匯聚,看起来不像是有人烟的样子。
  侧耳仔细倾听,除了从远处山涧流淌下来的溪水潺潺流淌之声外,再无其他声音,寂静的有些诡异。
  按理来说,这种深山老林,应当野兽出没才对。
  可仔细听了半天,以江潮过人的听力,也未曾听到一声野兽吼叫。
  就连鸟雀都……
  “哇,哇,哇!”
  正当江潮以为,此处连鸟叫声都没有的时候,远处的树林之中,突然传来了如同婴儿啼哭一般的声音。
  江潮:“……”
  “真难听。”
  不用仔细辨认,江潮也知道那哇哇哇叫的声音,出自什么鸟类之口了。
  鵯鶋。
  也即是乌鸦。
  被许多人视为不祥的乌鸦。
  说起来,江潮在山上閒来无事无聊之际,也养了几只乌鸦来著。
  那几只乌鸦虽然体型不大,却异常聪明。
  不仅能听得懂人话,甚至还能开口模仿。
  江潮还给它们起了名字,分別叫春花秋月夏蝉和冬雪。
  春花和秋月是一对,夏蝉和冬雪是一对。
  那两对乌鸦,曾经让江潮背了不少黑锅。
  可以这么说,那些同门师兄弟对他宠溺之余,又极其不待见,很大程度上来自於这两对扁毛畜生。
  江潮对它们是又爱又恨,爱的是这两对鸟陪他度过了许多无聊时光。
  恨的是,每次这两对鸟组团作妖闯出大祸之时,都需要他这个主人出面去收拾烂摊子,背负恶少之名。
  故而,虽然少年嘴上说著难听,却对这种叫声,颇感亲切。
  他重重拍了拍马背,道:
  “小红你在这里等著,莫要乱跑,待我去林中看看情况。”
  枣红马嘶鸣一声,打了个响鼻,原地踏步两下。
  江潮不明所以,也不再去管它,自顾自越过丈余宽的小溪,朝著对面穿出乌鸦叫声的密林中走去。
  伴隨著江潮的靠近,林中的乌鸦叫声越来越大。
  仿佛正在狩猎,也仿佛在为同伴示警。
  乌鸦是群居鸟类,喜欢群集合作,一起觅食,共同御敌,江潮养的那两对乌鸦,便是如此。
  江潮仔细分辨了一下,確定林中那几只乌鸦,就是在示警。
  挑了挑眉,脸上带著笑意的江潮,运转体內真气,將自身气息收敛到最低程度,悄无声息的朝著林中摸去。